四、其他(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缴清学费后,方可报到注册。(二)报到时所填有关表格上的学号、姓名、专业名称等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一致。(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不转人事档案、党团关系和工资关系。(四)其他事宜请关注我院网页,或与我院及各相关单位联系;相关新生入学信息,我校还将通过官方微信“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专栏及时推送。院网址:http://yjsy..cn/;培养办公室:0591-22867437(请假等),22867439(教学安排等),xwpyb@.cn;招生办公室:0591-22867434,yz
(一)提交材料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党、团关系介绍信(按以下“注意事项”第1条办理);3.户口迁移证(按以下“注意事项”第2条办理);4.工资关系(按以下“注意事项”第3条办理);5.身份证复印件;6.《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前婚(育)状况申报表》(从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http://ygb..cn/)。
一、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3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600元;博士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800元。按月发放,全年发放10个月。
一、报到(一)报到时间、地点1.报到时间:2018年9月15日。2.报到地点:仓山校区: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闽台区域研究中心(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新生接待处。旗山校区: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社会历史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传播学院、旅游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等单位新生接待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研究生新生接待处。(二)报到程序新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
四、研究生访学交流资助学校鼓励并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工作。
二、奖学金(一)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二)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6000元;硕士研究生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三)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36000元。按月发放。(四)推免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8000元。
二、住宿安排1.周末授课的新生不安排校内住宿。2.暑期授课的新生学校可提供住宿,详情请于6月中下旬咨询后勤集团(0591-22867633)。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可在校内生活区选购)。3.学习一年的新生仅安排第一学年的住宿。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可在校内生活区选购)。住宿安排请咨询各招生单位,住宿费标准参照物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报到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一)提交材料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党、团关系介绍信(按以下“注意事项”第1条办理);3.户口迁移证(按以下“注意事项”第2条办理);4.工资关系(按以下“注意事项”第3条办理);5.身份证复印件;6.《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前婚(育)状况申报表》(从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http://ygb..cn/)。(二)注意事项1.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不转党、团关系。福建省外党员考生介绍信抬头填写“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内党员考生介绍信抬头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转入组
(一)学费1.学费标准(每生全程):工商管理硕士51000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48000元,艺术硕士40000元,体育硕士30000元,教育硕士24000元。2.学费分学年缴交。暑期授课的新生请于7月8日前完成缴费(预计7月1日可以开始缴费),周末授课和一年的新生请于9月18日前完成缴费(缴费方式见附件1)。学校财务处收费咨询电话:0591-22867507。
(一)学费1.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2.学费分学年缴交,新生应于9月18日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悦生活”平台缴交第一学年学费,详见附件1。学校财务处收费咨询电话:0591-22867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