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领导(一)成立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和招生学院主要领导作为成员,负责审定我校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对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异议作出裁决。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叶春海副组长:高秀梅成员:陈汉能、周昌仕、谭北平、张书文、吉宏武、杨磊(二)成立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的硕博连读选拔推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成立硕博连读选拔推荐和博士研究
(一)初试1.时间:4月13日-16日(13日报到,14、15日笔试)2.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3.考核内容:外国语、业务一、业务二,每部分满分100分。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三)回避制度我校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硕博连读选拔和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处,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二)硕博连读招考方式面向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面向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1.符合(一)中的1、3、4项要求。2.申请人必须是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学位课课程成绩优良,其他课程单科成绩合格,平均成绩一般不低于80分,原则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修。4.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获得优秀博士论文的潜力。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广东海洋大
(二)成立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的硕博连读选拔推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成立硕博连读选拔推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制定相关学科硕博连读选拔推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原则、程序、内容、评价标准和争议处理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方案需在学院内公开,并于4月8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初试1.时间:4月13日-16日(13日报到,14、15日笔试)2.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3.考核内容:外国语、业务一、业务二,每部分满分100分。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二)复试1.招生计划和复试人数:我校已将本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到各一级学科博士点,具体为:水产7名、食品科学与工程6名、海洋科学7名(其中物理海洋学3名、海洋化学和海洋资源与环境3名、海洋生物学1名)。各学科、专业减去硕博连读名额后,可按照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2.复试名单的确定: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经初审合格,并完
(一)成立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和招生学院主要领导作为成员,负责审定我校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对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异议作出裁决。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叶春海副组长:高秀梅成员:陈汉能、周昌仕、谭北平、张书文、吉宏武、杨磊
五、硕博连读选拔程序1、报考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由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2、复试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复试考核小组(含接收导师)的复试,后由复试考核小组提出是否录取意见。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7天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复试在2016年3月20日前结束。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复试考核小组(含接收导师)的复试,后由复试考核小组提出是否录取意见。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7天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复试在2016年3月20日前结束。3、确定拟录取名
五、硕博连读选拔程序(一)报考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二)复试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复试考核小组(含接收导师)的复试,后由复试考核小组提出是否录取意见。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7天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复试工作应在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各学院按各学科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后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
五、硕博连读选拔程序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5〕16号)执行。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5〕16号)执行。(一)报考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由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二)复试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复试考核小组(含接收导师)的复试,后由复试考核小组提出是否录取意见。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7天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复试工作应在2018年4月16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