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申请,或者一票否决:(1)受学校警告或以上处分者;(2)所修课程有一门或以上科目补考者;(3)经查实有抄袭、剽窃、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和招生学院主要领导作为成员,负责审定我校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对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异议作出裁决。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叶春海副组长:高秀梅成员:陈汉能、周昌仕、谭北平、张书文、吉宏武、杨磊(二)成立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的硕博连读选拔推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成立硕博连读选拔推荐和博士研究
(一)初试1.时间:4月13日-16日(13日报到,14、15日笔试)2.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3.考核内容:外国语、业务一、业务二,每部分满分100分。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三)回避制度我校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硕博连读选拔和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处,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四、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初试1.时间:4月13日-16日(13日报到,14、15日笔试)2.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3.考核内容:外国语、业务一、业务二,每部分满分100分。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二)复试1.招生计划和复试人数:我校已将本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到各一级学科博士点,具体为:水产7名、食品科学与工程6名、海洋科学7名(其中物理海洋学3名、海洋化学和海洋资源与环境3名、海洋生物学1名)。各学科、专业减去硕博连读名额后,可按照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2.复试名单的确定: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经初审合格,并完
(一)成立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和招生学院主要领导作为成员,负责审定我校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对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异议作出裁决。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叶春海副组长:高秀梅成员:陈汉能、周昌仕、谭北平、张书文、吉宏武、杨磊
(二)复试1.招生计划和复试人数:我校已将本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到各一级学科博士点,具体为:水产7名、食品科学与工程6名、海洋科学7名(其中物理海洋学3名、海洋化学和海洋资源与环境3名、海洋生物学1名)。各学科、专业减去硕博连读名额后,可按照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2.复试名单的确定: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经初审合格,并完成初试各科目考试(含同等学力加试),按如下要求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总分180分以上,且单科60分以上,各招生学科、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如果入围复试人数达不到应参加复试人数要求,初试单
2.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复试日程安排
(二)成立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的硕博连读选拔推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成立硕博连读选拔推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制定相关学科硕博连读选拔推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原则、程序、内容、评价标准和争议处理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方案需在学院内公开,并于4月8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3.复试安排复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考核内容:外国语考核、业务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具体复试安排请及时查看研究生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