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不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只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派出所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加盖户口专用章。
(三)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盖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完全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迁移证要注明转到校区所在地的地址。我院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
(四)户口迁移地址
1.校本部、西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
(五)户口迁移问题咨询电话
校本部、西校区:020-38256652;白云校区:020-38256652.
户口迁移(一)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二)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盖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完全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迁移证要注明转到校区所在地的地址。我院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三)户口迁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
5.户口迁入:在职新生不转人事档案及户口,非在职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本次转户口机会,此后不予补办)。我校学生集体户入户地址统一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1)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时须交: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2)原就读于本校且户口在学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时须交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
新生户口迁移事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新生按如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新生按如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户口迁移: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需迁移户口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492号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提示:身份证件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
4、户口迁移:选择不迁移户口的,广东省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并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该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重要提示:学校只按国家政策告知,是否加盖户口专用章没做强制要求。因各地公安机关对人口流动管理要求不同,请考生自行咨询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以免造成不必要麻烦。);外省新生请携带户口簿复印件;选择迁移户口的,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
户口迁移指引(一)凡被我校录取的2018级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往地为珠海)。(二)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入学前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三)办理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2.《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完成(不能部分手写、部分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的痕迹(改动后
(三)办理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2.《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完成(不能部分手写、部分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的痕迹(改动后加盖校核章亦无效),各项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写到市或县(空白或只写XX省的无效)。3.《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且印章必须清晰(模糊不清楚的不予受理)。4
户口迁移(一)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二)不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只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派出所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加盖户口专用章。(三)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盖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完全一致,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迁移证要注明转
(四)户口迁移地址1.校本部、西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
(五)户口迁移问题咨询电话校本部、西校区:020-;白云校区: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