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垦路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邮政编码:510507
增城校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风光路393号,邮政编码:511365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
第三十二条奖学助学基本措施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3.设立学院励志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1.新生奖学金:按照学校在各省各科类(以各省各科类为单位,分别排队,含文科、理科、美术、音乐四类)录取人数中达到本科线前10%发放新生奖学金(人数按照小数点四舍五入后取整,下同),考生总分不含加分,本科线以各省招办第一次公布为准,不含降分后的分数线。具体标准为:①达到本科线前1%(含1%)的考
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室联系人:李华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hli@.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020-传真:020-电子邮箱:zsjyc@.cn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www..cn/department2/zsjyc/
第三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凡符合基本条件,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提供一定的勤工
第五条学校地址:粤垦路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邮政编码:510507增城校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风光路393号,邮政编码:511365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