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高校要将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贯穿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布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各环节的信息,特别是要及时公布本校的招生实施办法(简章),要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网站、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部属高校还要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在中学(或单位)、综合成绩、拟录专业、考核合格标准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试点高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完善制度、协同推进。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为试点高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有关高等学校于2018年7月31日前向广东省招生办报送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总结。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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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4 14:20

三试点高校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并确定资格考生名单试点高校完生报名和综合素质档案初审后需组织开展综合评价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原则上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经教育部批准的除外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综合评价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试点高校应尽量采取线上考试形式组织开展综合素质测试2020年部分高校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线上考试经验进一步完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对于部分高校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须通过线上初审控制线下考试的规模并按我省及考点所在地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情况参考综合

二考生报名和高校初审符合我省高考及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自愿报名具体时间及方式见试点高校招生简章报名须采取线上或邮寄报名材料等形式进行不得组织现场报名考生需根据学校要求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试点高校迟应于6月初完成报名组织工作报名结束后试点高校要将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高中学校名称报送省招生办我办将根据报名信息及时向学校反馈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省招办提供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中应届毕业生包括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等六门考试科目是否合格及等级往届毕业生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或历史

四考生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资格考生应根据我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填报综合评价志愿具体填报时间批次安排以省招生办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文件公布的为准各试点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招生计划省招生办根据试点高校资格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将上线考生全部投档给各试点高校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录取模式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构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其他试点高校按照631比例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10终构生的综合成绩根

五严肃工作纪律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严禁直接或间接使用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考试成绩及测评报告严禁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生源范围严禁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中以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要畅通综合评价招生申诉信访渠道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指导中学全面规范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对违规违纪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请各试点高校于高考录取结束后一周内向广东省招生办报送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总结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统筹组织工作对疫情防控考试安全招生录取工作负总责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明确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及中学要密切配合为试点高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考生就读中学或原毕业中学应积极协助提供推荐材料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二坚持正确导向各试点高校要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才公平公正作为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晰试点定位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

完善报名考试录取程序试点高校迟应于6月初完成报名组织工作和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试点高校完生报名和综合素质档案初审后,实行以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等考核方式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经教育部批准的除外)进行。经学校测试确定资格考生名单(含测试成绩),高校应于6月30日前上报省招生办。各高校确定的资格考生不得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综合评价招生

严格控制试点范围和招生规模经教育部批准,2018年,我省在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10所高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教育部已单独批复的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招生。教育部部属院校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列入学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做好我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要明晰工作定位,旨在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化发展,突破“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传统考试招生模式的约束,促进高校更科学地选拔适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不同专业培养要求的专门人才。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

规范和加强综合测试和招生管理各试点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各试点高校要与所有参与综合素质测试的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命题、考试、评价全程安全、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试点高校要将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贯穿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布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各环节的信息,特别是要及时公布本校的招生实施办法(简章),要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网站、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部属高校还要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