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院校梯度志愿,先将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若院校尚有剩余计划,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电子数据一次性呈现给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的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及生源质量情况自主划定。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40%。
通过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收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其他自主招生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规定:1.试点高职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2.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3.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况规定,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并提前公布。
录取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院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且不得转回原高职自主招生录取院校。各试点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类型考试的招生录取。

指导思想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中高职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引导职业院校紧贴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养针对性与适应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鲜明办学特色的原则,探索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突出以素质为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1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各试点院校要针对不同生源和试点类型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

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一)招生院校。2015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共37所,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1。各高职院校应根据本校招生形式以及生源类别、生源情况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特点,制订培养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视生源类别单独编班、单独制订教学计划、单独进行教学评价。招收中职毕业生的专业原则上学制设为2年,因人才培养需要确需将学制设为3年的,由高职院校确定后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二)招生专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取得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

录取2018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院校梯度志愿,先将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数据呈现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按照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若院校尚有剩余计

建立全面、综合、多元评价的录取模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全面综合考察学生,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招生形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

建立全面、综合、多元评价的录取模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全面综合考察学生,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招生形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

志愿填报和录取(一)报考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如同时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体育类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全国统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志愿,对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