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2。省招生办公室在6月份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考生公布在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
(二)实施区域和对象。为落实教育部(教学〔2018〕1号)“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要求,以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精神,2018年,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域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区域共30个县区,具体实施区域见附件3。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的要求和实际,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区域的划分标准,根据2017年度广东省新行政区划调整,我省将“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对象确定为上述实施区域中,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考生。具体实施区域名称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三)招生方式。“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志愿(不得与其他自主招生类型兼报)、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录取标准。“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地方专项计划”录取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14号)规定为准。
(八)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考生 符合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低分数线,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
(八)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符合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低分数线,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
(八)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符合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低分数线,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
1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专题讲座咨询热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主动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2创新考生服务举措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扩大信息共享简化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有关高校要简化招录程序积极探索在当地开展现场考核或网
三严格招生管理1严格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要求执行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2完善地方专项计
2完善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有关高校招生实际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有关高校生源不足时要采取多次公开征集志愿适当降分录取等措施努力完生任务3优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要加强工作总结充分考虑实施区域基础教育实际和农村学生特点优化录取方案提高考生录取机会鼓励高校结合考生申请情况安排分省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有关高校要加强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衔接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
2广东省2018年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安排3广东省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4广东省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报考资格审核表5广东省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汇总表广东省教育厅2018年3月28日联系人杨越附件1教学2018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
招生高校与专业、实施区域和对象及招生方式(一)实施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2。省招生办公室在6月份通过《普通高等
2020年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招生高校与专业、实施区域及招生方式
一招生高校与专业实施区域和对象及招生方式一实施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2省招生办公室在6月份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考生公布在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二实施区域和对象为落实教育部教学20181号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要求以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