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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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第四条学
第二十五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C类层次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CC
第二十五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一)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二)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C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时,按照A+A+、A+A、A
2018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总则
2018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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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 传真:020- 电子邮箱:ngzs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