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校所有调剂考生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报考原“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调剂(含校内调剂)考生以我校终录取的专业为准(以下同);(2)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其余调剂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1、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
六、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1.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学术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2万元,二等奖学金1.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二等奖学金0.7万元。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2)报考原“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调剂(含校内调剂)考生以我校终录取的专业为准(以下同);(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
4.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会计专业考生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40%;其它专业考生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2.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选择在校住宿,四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每月100元,不足1月按1月收取。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等的缴费要求及说明按照附件《关于2017级研究生缴费说明》执行。
(三)住宿费标准:1.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四人一间,1000元/年/人。2.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选择在校住宿,四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每月100元,不足1月按1月收取。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等的缴费要求及说明按照附件《关于2017级研究生缴费说明》执行。
五、收费标准:(一)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学校财务处公布的标准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关于缴费说明请查阅附件1《关于2018级研究生缴费说明》。(二)教材费:1.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除外)、艺术硕士:66元。农业工程硕士:132元。金融硕士:为32元2.学术型文科(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红色文化资源研究、媒介文化传播、美术学、社会文化地理与规划、社会学、世界史、专门史、中国语言文学、区域音乐与舞蹈文化):收费标准为234元。3.学术型理科(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数学
(一)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学校财务处公布的标准执行。学费按学年收取,关于缴费说明请查阅附件1《关于2018级研究生缴费说明》。
(二)教材费:1.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除外)、艺术硕士:66元。农业工程硕士:132元。金融硕士:为32元2.学术型文科(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红色文化资源研究、媒介文化传播、美术学、社会文化地理与规划、社会学、世界史、专门史、中国语言文学、区域音乐与舞蹈文化):收费标准为234元。3.学术型理科(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数学、体育学):收费标准为232元。4.英语语言文学专业:68元。以上收费标准为教材定价,学校将根据教材订购合同的实际价格进行代扣。
(三)住宿费:1.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四人一间,1000元/年/人。2.非全日制研究生:寒暑假期间可选择在校住宿,四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每月100元,不足1月按1月收取。其他节假日时间学校不安排住宿。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等的缴费要求及说明按照附件《关于2018级研究生缴费说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