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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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2 13:24
(五)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二本及以上)U段、本科二批院校(三本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录取 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当院校的录取原则与我省的投档原则不一致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规定,院校有职责执行“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院校须按照我省投档原则,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一)录取分数线确定 1.体育类
3.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院校及专业 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分类别划定文化和专业分数线进行录取。 (1)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职(专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本科合格。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于2018年7月1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须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拟录取,以便在正式投档后能够尽快提交录取结果。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根据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
4.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1)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根据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
4.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1)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