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期间,成立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对招生录取的重大、特殊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成立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检查录取院校及工作人员执行招生纪律的情况,处理各类违纪舞弊事件。
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管理组、信息网络组、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单招组、录取检查组、信访监察组。
录取期间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晚上:7:30-9:00。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期间,成立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对招生录取的重大、特殊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成立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检查录取院校及工作人员执行招生纪律的情况,处理各类违纪舞弊事件。
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管理组、信息网络组、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单招组、录取检查组、信访监察组。
录取期间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晚上:7:30-9:00。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期间,成立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对招生录取的重大、特殊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成立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检查录取院校及工作人员执行招生纪律的情况,处理各类违纪舞弊事件。
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管理组、信息网络组、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单招组、录取检查组、信访监察组。
录取期间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晚上:7:30-9:00。
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二本及以上)U段、本科二批院校(三本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3.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院校及专业 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分类别划定文化和专业分数线进行录取。 (1)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从以下三种划线方法中任选一种,但不得对单科成绩另作要求:1.按文、理科大类划定公共课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低控制分数线;2.按校划定公共课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低控制分数线;3.分文、理科按专业划定公共课分数线和专业课低控制分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录取时,坚持按考生志愿、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稳定(一)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委会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主要责任,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和评卷的全过程管理,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责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组织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大力维护公平公正的体艺类招生秩序 普通高校体艺类专业招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体育、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环节,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高考招生秩序、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和省招委会对体艺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体育类专业招生的
(一)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招生院校分别设点组织评阅。各评卷点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分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采取各评卷点分科目逐级负责制,严把评卷质量关,按时完成评卷任务。各评卷院校要组织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胜任评卷工作的教师参加评卷。
录取工作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期间,成立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对招生录取的重特殊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成立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检查录取院校及工作人员执行招生纪律的情况,处理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管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