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内院校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武威职业学院、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省外院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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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6 11:41
学院简介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坐落在“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兰州,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甘肃省首批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甘肃省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管理。
1.单独测试(1)测试时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2)测试地点:招生院校本部或院校指定地点。(3)测试方式:具体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2)申报材料考生需向报考院校寄送纸质申报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材料
(三)加强网报指导2018年是我省首次实行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网上报名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报名工作的变化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各学校要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并提供相关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全力保障网报工作有序进行。2018年是我省首次实行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网上报名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报名工作的变化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县(市
工作规定(一)报考资格凡报名参加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是已参加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毕业生。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考生参加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供本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等相关高考报名信息。(二)招生方式1.单独测试(1)测试时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2)测试地点:招生院
(二)招生方式1.单独测试(1)测试时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2)测试地点:招生院校本部或院校指定地点。(3)测试方式:具体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2.综合评价录取全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向考生所在中学或中职学校申请1所综合评价录取院校,由所在学校推荐,高校审核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做
2.省外院校(2所)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招生计划(一)实施单独测试的省内院校按照不低于当年本校招生计划的50%,其中:50%的计划面向全省单独测试招生,50%的计划面向省内75个贫困县(包括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实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招生;省外院校单独测试计划由院校通过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下达至我省,具体计划数由院校决定。(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院校按照不低于当年本校招生规模的30%面向全省组织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主要面向
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招生院校要成立2017年单独测试或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组织领导,各院校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招生实施办法及招生管理制度。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考试及录取工作,重点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评阅、录取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2017年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一)实施单独测试院校名单(15所)1.省内院校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武威职业学院、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省外院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一)单独测试计划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不低于当2年本校招生计划的50%的原则,由实施的省内院校自行确定比例。其中:50%的计划面向全省单独测试招生,50%的计划面向省内75个贫困县(市、区)实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招生,并重点向58个连片贫困县(市、区)倾斜;省外院校单独测试计划由院校通过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下达至我省,具体计划数由院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