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须将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等信息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体艺类专业招考智慧平台进行报送,纸质成绩单需按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院。录取时,我院以院校上报的数据库为准,纸质成绩单存档备案。未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成绩,我院一律不接收。
5.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设立艺术校考的相关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外院校可申请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 1.由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2.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原则上具备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本科院校本科专业。 3.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且美术与设计学类本
(三)专业合格成绩查询我院将于2019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通考生艺术校考成绩查询功能(考生查询网址:http://www.)。
(一)专业合格成绩的报送与公布各院校须将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等信息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平台(http://oa.)进行报送,纸质成绩单需按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院。录取时,我院以院校上报的数据库为准,纸质成绩单存档备案。未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
成绩的报送、查询与管理 (一)专业合格成绩的报送与公布 各院校须将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等信息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体艺类专业招考智慧平台进行报送,纸质成绩单需按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院。录取时,我院以院校上报的数据库为准,纸质成绩单存档备案。未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
(四)专业成绩的管理 校考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院汇总校考成绩后将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信息管理等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逾期未报送校考专业成绩的,我院一律不再接收。
5.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原则上应按1:4的比例安排。
(三)专业合格成绩查询 我院将于2018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通考生校考成绩查询功能(考生查询网址:http://www.)。
(二)专业成绩合格比例 校考成绩合格标准应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即招生院校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一)专业合格成绩的报送与公布 各院校须将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等信息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体艺类专业招考智慧平台进行报送,纸质成绩单需按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院。录取时,我院以院校上报的数据库为准,纸质成绩单存档备案。未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成绩,我院一律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