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市、州、县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健全高考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及舆情的预判研判,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将考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清理整顿工作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等行为。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确保标准化考点用得上、用得好,把好考场入口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替考。
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纠正违规行为。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队伍建设,结合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对涉考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遵纪守法意识。面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涉考条款,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诚信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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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10:07

三是确保考试招生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高度重视考试招生信息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要求,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考生信息安全。完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将信息安全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压实信息安全责任。高考和招生录取期间,各地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

全面落实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考试招生工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制订情况、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予以问责。各高校要建立校内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等多重监督机制,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学

强化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要落实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制。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完善考试安全体系。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

四强化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要落实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制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完善考试安全体系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

强化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要落实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制。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完善考试安全体系。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

进一步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高考安全顺利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普通高考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抓紧对高考各项准备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切实将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州)、县(市、

全面落实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考试招生工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制订情况、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予以问责。各高校要建立校内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等多重监督机制,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学

进一步严肃招生考试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监督监察,严格落实高校招生责任追究办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依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全面落实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考试招生工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制订情况、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予以问责。各高校要建立校内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等多重监督机制,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学

一是强化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市、州、县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健全高考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成立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