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二○一七年四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二?一六年三月六日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湖南商学院2017年3月17日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经学校授权由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长沙学院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二○一一年四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湖南商学院2018年4月3日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2018年4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二〇一八年四月附表: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