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新生(非定向)入学时需提交全部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原件,档案可邮寄也可入学新生教育期间本人提交。入学时本人提交的,需密封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档案邮寄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539141
联系人:张泉泉
四、户口迁移及组织关系接转1.户口迁移户口在本市的新生、本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的新生不转户口,其它地区新生自愿迁移户口。迁移户口,请注意以下事项: (1)迁移地址:吉林财经大学 (2)户口迁移证姓名、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必须完全一致,曾用名不能代替姓名使用,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而且字迹清楚,所有项目不得涂改,涂改后盖章无效,手写无效。“户口专用”公章必须齐全且清楚; (3)报到时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A4纸); (4)吉林财经大学本校毕业的应届生、户口仍在校的往届生亦需要到保卫处转户口; (5)需要迁移户口的需在报到当天统
3、注意事项:(1)户口迁移证必须全部打印,所有内容不得涂改。(2)户口迁移证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曾用名不能代替姓名使用。(3)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和籍贯必须精确到市或县级。(4)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原因必须是“升学”或“大中专招生”等代表升学意义的原因,“毕业”不予落户。(5)迁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理工大学(6)户口迁移证的“户口专用”公章必须齐全且清晰。若迁出地派出
组织关系党、团员报到时须携带组织关系。省外转入我校党员,需开据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地址为: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目的地党组织为:长春理工大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内转入我校党员,需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内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由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发起转出申请,输入转入党组织名称,即“中国共产党长春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系统自动生成路径,网上审批通过,完成接转手续。团
2、若迁移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1)吉林省内的家庭户可不迁。吉林省内为集体户口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2)吉林省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户口1、学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入学当年可申请落户,逾期不予办理。2、若迁移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1)吉林省内的家庭户可不迁。吉林省内为集体户口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2)吉林省外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
档案报到时自愿转移档案,全日制研究生依据档案情况发放国家助学金。档案内应包括高中以后(含高中)学习、工作档案。非应届毕业生且有工作经历者,档案内应有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或离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档案可由原单位于报到前转至所在学院或本人报到时提交。档案不得私自拆启,已拆启档案不予接收。报到后2周内仍未转至我校的新生档案不予接收。非我校录取考生档案不予接收。各学院档案接收地址:接收学院名称接收人
(1)吉林省内的家庭户可不迁。吉林省内为集体户口的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档案全日制新生(非定向)入学时需提交全部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原件,档案可邮寄也可入学新生教育期间本人提交。入学时本人提交的,需密封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档案邮寄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邮编:130117联系电话:0431-联系人:张泉泉
1.户口迁移户口在本市的新生、本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的新生不转户口,其它地区新生自愿迁移户口。迁移户口,请注意以下事项: (1)迁移地址:吉林财经大学 (2)户口迁移证姓名、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必须完全一致,曾用名不能代替姓名使用,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而且字迹清楚,所有项目不得涂改,涂改后盖章无效,手写无效。“户口专用”公章必须齐全且清楚; (3)报到时需提交录取通知
2.组织关系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介绍信,入学后根据所在学院要求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并上交组织档案。接转单位党组织关系抬头:非吉林省考生及吉林省非大学系统考生为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吉林省内大学应届考生为中共吉林财经大学组织部。团组织关系直接转至共青团吉林财经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