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学院举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招生类型为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获颁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学院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本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四条专业调配原则:学院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专业调配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设为3分,即第一专业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学院在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学院在浙江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均为:不限,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学院在上海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均为
第二十三条学院设立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此外,还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少量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的报酬,弥补部分生活费开支。
(一)艺术类专业:学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8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福建省实行“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学院确认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排序时,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
第二十一条2018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学费标准:法学、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金融工程、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500元;软件工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诚毅学院网址:http://chengyi..cn/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招生办传真:0592-招生办电子信箱:cyzsb@.cn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调整原则第十一条根据各省的实际生源情况,调整计划的使用,按照学院的审批程序,在征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计划调整。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三条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第三条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举办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第三条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