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台港澳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8000元/人/学年、一等奖6000元/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学年
2.福建省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
3.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仅限于集美校友后裔学生):50,000元/人/学年
以上奖学金金额均为人民币并以当年奖学金文件规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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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位址: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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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800字之内,考生需签名。备注:
1.入学与身体检查(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十一.学习与生活费用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1.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学习类别学士学位课程预科班一般科类软件工程艺术类学费5460第二学年5460,第四学年2.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住宿类型住宿费设施普通学生公寓550-1300费用依据住宿条件而定网络、
闽台合作项目学生赴台湾学习期间,住宿费由台湾合作高校按当地收费标准收取。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学生缴费管理办法》(集大财[2006]8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入学与身体检查(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六.学习与生活费用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1.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年)学习类别学士学位课程预科班一般科类软件工程艺术类学费5460第二学年5460,第四学年2.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年)住宿类型住宿费设施普通学生公寓550-1300(依据住宿条件而定)网络、热水器
2.学历与学位(1)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集美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其集美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2)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十.台湾籍本科生奖学金类别1.教育部台港澳学生奖学金:特等奖8000元/人/学年,一等奖6000元/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学年。2.福建省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3.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仅限于集美校友后裔学生):获奖者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保险费均由奖学金支付;每月生活费2000元,每学年发放10个月。以上奖学金金额均为人民币并以当年
十二.台湾籍本科生奖学金类别1.教育部台港澳学生奖学金:特等奖8000元/人/学年,一等奖6000元/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学年。2.福建省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3.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仅限于集美校友后裔学生):获奖者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保险费均由奖学金支付;每月生活费2000元,每学年发放10个月。以上奖学金金额均为人民币并以当年
七.台湾籍本科生奖学金类别1.教育部台港澳学生奖学金:特等奖8000元/人/学年、一等奖6000元/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学年2.福建省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3.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仅限于集美校友后裔学生):50,000元/人/学年以上奖学金金额均为人民币并以当年奖学金文件规定的为准。联繫方式通讯位址: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