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包括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3、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组负责选聘复试科目的命题教师,并负责审核试卷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4、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组可根据需要按学科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设组长、秘书各1名。其中专业(学科)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5、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组应对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全体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学习复试工作办法及本单位的复试方案等。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对复试工作负总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等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及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2023年济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学院组织复试合格并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2021年济南大学接收推免生工作章程学院组织复试合格并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2023年济南大学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任组长,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党委宣传部、安全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计划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信息管理处、医院、研究生院负责人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2、各招生学院(或科研平台)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复试小组组长等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录取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任组长,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党委宣传部、安全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计划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信息管理处、医院、研究生院负责人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2、各招生学院(或科研平台)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复试小组组长等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3、各招生学院(所)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体实施专业课
2021年济南大学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1、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包括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3、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组负责选聘复试科目的命题教师,并负责审核试卷的准确性及合理性。4、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组可根据需要按学科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并指导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以书记任组长校长和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接收推免生的各项工作2各招生学院独立科研机构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复试小组组长等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组织和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3各招生学院独立科研机构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
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1、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包括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3、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组负责选聘复试科目的命题教师,并负责审核试卷的准确性及合理性。4、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组可根据需要按学科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