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资格条件(一)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18年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二)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三)结合调剂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四)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一)复试内容与方式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或专业实践技能考核(150分)、面试(150分)两部分,其中,面试150分含外语能力水平测试30分。1.专业课笔试或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阅卷。2.面试包括外语能力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素质的考察,其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根据本专业领域的特点制定。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要有较详细的提纲和评分标准,并在《江苏理工学院2018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音像材料妥善保管。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情
九、其他本工作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加试1.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的回避、监督和复议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2.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生源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方案以及复试结果等信息都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4.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
六、复试的回避、监督和复议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2.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生源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都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复试管理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将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4.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
六、复试的回避、监督和复议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2.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生源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都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复试管理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将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4.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
六、复试的回避、监督和复议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2.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程参与复试和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生源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都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复试管理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将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4.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
七、复试的回避、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本专业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3.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