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低等级控制线,按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市、区)中招委划定并报设区市中招委审批后公布。
2.五年制高职和高专录取全省低控制分数线和低等级控制线,由省中招委划定。
3.师范定向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0%,低等级控制线由各设区市参照划定,经省中招委审批后公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1.中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报名日期4月10日至16日。

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中招“阳光工程”,认真组织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虚假的招生信息;严禁各招生学校为招揽生源进行有偿招生;严禁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以提供生源为由向招生学校索取费用。凡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及考生舞弊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

(五)规范招生1.采取属地管理、计划管理、学籍管理等招生工作管理措施,规范招生,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实行属地管理。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设区市范围内,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班额超过50人的一律不得批准跨区招生。经批准同意跨区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回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二是加强录取库管理。各市、县(区)中招部门要按

1.采取属地管理、计划管理、学籍管理等招生工作管理措施,规范招生,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实行属地管理。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设区市范围内,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班额超过50人的一律不得批准跨区招生。经批准同意跨区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回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二是加强录取库管理。各市、县(区)中招部门要按照中招规定,严格

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按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方案)组织实施。高、中等职业院校面向中考改革实验区的招生,以考生的学业等级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体育考试等级择优录取。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按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

(一)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确定,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18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设区市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订并公布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

(三)录取办法1.师范定向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要按照有关要求,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对拟录资格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2.普通高中的录取由设区市和县(市)中招办组织实施,对于考生跨省或跨设区市录取的具体办法,各设区市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各地中招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

(六)录取顺序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的顺序录取。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的顺序录取。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的顺序录取。

4.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1)普通中专招收参加了当年中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中考报名序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注册录取手续;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免试入学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核确认学生的学历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录取手续。(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录取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参加了我省当年中考

(二)录取分数线1.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低等级控制线,按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市、区)中招委划定并报设区市中招委审批后公布。2.五年制高职和高专录取全省低控制分数线和低等级控制线,由省中招委划定。3.师范定向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0%,低等级控制线由各设区市参照划定,经省中招委审批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