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是国家和我省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批次合并有利于消除因批次划分带来的政策歧视,促进高校平等竞争、公平发展;有利于减轻高中学校升学排名的压力;有利于学生按照兴趣选择高校和专业,避免被录取批次所“绑架”;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避免用人单位以录取批次设置就业门槛。批次合并后,适当增加了本科批次院校志愿设置数量,有利于考生报考,提高院校志愿满足率,同时有利于高校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实施了录取批次合并。
2.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总体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录取批次合并后,虽然在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数量增多,但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下,考生填报志愿的主要参考因素仍然是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所处位次和高校录取低分所处位次(或称分数段)。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填报“征集志愿”有关操作说明 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阶段“征集志愿”均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一)操作步骤 1、考生须使用IE7、IE8或IE9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http://gkzy.)。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密码、验证码,进入“征集志愿”填报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原高考志愿网报时相

合并招生录取批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有关精神,我省定于从2016年起,取消本科一批A、B段的设置,统一为本科一批;本科三批合并到本科二批。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也同时进行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的合并。 批次合并后,适度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量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的次数,具体如下: 1.本科一批的平行院校志愿数量由5个增加为7个,二批本科

2022年辽宁省填报高考志愿须知本科提前批次执行本科批次线(有关文件或高校招生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一次和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批次后设该批次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

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本科一批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普通类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次“征集志愿”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本科一批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普通类本科一批第一次“征集志愿”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次“征集志愿”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现就公布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计划和填报“征集志愿”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主要调整变化 1.批次调整情况。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艺术类本科一批调整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调整为本科批。 2.调整后批次设置情况。2018年,普通类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艺术类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体育类批次设置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3.调整后各批次院

有关说明 1.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是国家和我省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批次合并有利于消除因批次划分带来的政策歧视,促进高校平等竞争、公平发展;有利于减轻高中学校升学排名的压力;有利于学生按照兴趣选择高校和专业,避免被录取批次所“绑架”;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避免用人单位以录取批次设置就业门槛。批次合并后,适当增加了本科批次院校志愿设置数量,有利于考生报考,提高院校志愿满足率,同

有关说明 1.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是国家和我省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批次合并有利于消除因批次划分带来的政策歧视,促进高校平等竞争、公平发展;有利于减轻高中学校升学排名的压力;有利于学生按照兴趣选择高校和专业,避免被录取批次所“绑架”;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避免用人单位以录取批次设置就业门槛。批次合并后,适当增加了本科批次院校志愿设置数量,有利于考生报考,提高院校志愿满足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