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
凡列入2020 年及2021 年不再招生的专业,2018 至2020
年专业综合课程考试科目原则上保持与2017 年考试科目不变,个别专业的科目可作适当调整;2021 年及以后继续招生的专业,自2018 年起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有一科专业综合课程考试科目发生变动;2021 年及以后,所有继续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的确定采取随机方式进行。2018年专业综合课程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见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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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1 14:13

明确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对口原则考虑到当前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在专业类别划分和专业名称上尚不完全一致,也不一一对应,故职业教育升学考试对接的专业,本着“宽专业、大门类”的原则划分。原则上低一层次教育没有相同相近专业的,不列入对口招生专业范围。根据国家新颁布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校本科专业目录,将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教育大体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合并归类,并与相关专业考核的专业综

建立考试招生录取新机制录取工作的原则与方式要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为考生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科学的录取办法。从2017年起,录取时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低录取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在专业对口的前提下,考生可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和若干个参考志愿。录取工作要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严格按专业

2.关于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本科专业调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的本科专业以应用技术(工程)类、现代农业类、医疗技术类等相关专业为主,重点支持需要较长时间对学生进行技术技能训练与培养,以及社会急需并且有比较明晰就业岗位的专业,逐步停办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不明显的专业、单纯管理类专业、服务面向较窄的专业和招生生源不足的专业。通过2至3年的过度,分布调整优化。2021年起继续招生的对口升学本科层次专业为2

考试组织和专业的调整1.关于中职升高职考试组织的调整从2018年起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中职升高职考试不再由全省统一组织进行,中职对口升高职的升学考试招生全部转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相关专业的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有关文件要求,由各招生高职院校组织实施。2.关于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本科专业调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的本科专业以应用技术(工程)类、现代农业类、医疗技术类等相关专业为主

2.报名要求在对口升学考试报名中履行了报名手续的中职升高职考生,如果拟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不需要重新在招考办系统中履行单招报名手续,可直接到自己选择的高等职业院校报名填报志愿,参加考试。在对口升学考试系统中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省招考办安排时间予以退费。在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参加中职升本科的考生正常履行2018年对口升学考试的志愿填报及参加考试。附件:1.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

1.时间安排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报名工作按教育部有关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在考试的前一年度的12月份开始,志愿填报工作在每年的的1月份进行,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末四月初举行。2018年安排考试时间:3月10日-3月25日,牵头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具体的时间和方式由负责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院校自行安排;3月31日-4月1日,省招考办组织

关于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务工作的调整1.时间安排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报名工作按教育部有关信息报送的工作要求,在考试的前一年度的12月份开始,志愿填报工作在每年的的1月份进行,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末四月初举行。2018年安排考试时间:3月10日-3月25日,牵头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具体的时间和方式由负责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院校自行安排;3月

3.关于师范类专业对口升学本科专业调整从2020年起,本科师范高校不再招收五年制师范类三年级学生。从2021年起,本科师范高校师范专业不再招收专科层次毕业生。在停招之前,师范类专业对口升学本科专业招生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及考试要求均与往年相同。

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程考试科目确定的过渡办法凡列入2020年及2021年不再招生的专业,2018至2020年专业综合课程考试科目原则上保持与2017年考试科目不变,个别专业的科目可作适当调整;2021年及以后继续招生的专业,自2018年起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有一科专业综合课程考试科目发生变动;2021年及以后,所有继续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的确定采取随机方式进行。2018年

1.关于中职升高职考试组织的调整从2018年起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中职升高职考试不再由全省统一组织进行,中职对口升高职的升学考试招生全部转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相关专业的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有关文件要求,由各招生高职院校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