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2.志愿设置:(1)中职升学: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2)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3)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设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

2.考试科目分值(1)中职升学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满分各为120分,外语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2)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3)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

录取1.录取方法: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

有关报名工作1.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有关报名办法和要求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71号)执行。2.2018年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和考试要求与2017年相同。3.从2018年起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中职升高职考试不再由全省统一组织,中职对口高职的升学

(3)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普通类:外语、计算机;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填报志愿1.我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1月25日至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2.志愿设置:(1)中职升学: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2)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3)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设一个第一志愿,一个参考志愿。3.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见附件

体检1.中职升学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考办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工作于4月2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安排。2.高职升学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实施。组织体检的招生学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统考科目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

评卷 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评卷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