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照“专业分数级差”的办法执行,第1-2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第2-3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当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类专业招生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对上海和浙江等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
护理学专业在部分省份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本科一批次单列院校代码,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不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线;合并批次的省份,不低于同批次自主招生参考线或一段线。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要求不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线;合并批次的省份,不低于同批次自主招生参考线或一段线。

2018年兰州理工大学来华留学本科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专业类招生我校大部分专业实行按学院和专业类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招生,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根据其本人志愿、学习成绩及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属专业类范围内分流至具体专业(或方向),专业类中所含的基地班进行同步选拔。

六专业安排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依次安排专业当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对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护理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入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该项目志愿的考

2022年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专业安排原则

第五条工作原则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整体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一)整体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投档比例一般情况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时,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已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四)加分政策认可原则对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高一项加分,且高不超过20分,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五)计划调配原则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受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录取。对于调增的计划,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均应及时将剩余计划从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调回,调增的计划不参与志愿调剂或征集。

(六)专业安排原则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照“专业分数级差”的办法执行,第1-2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第2-3专业志愿间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当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类专业招生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