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获奖条件:推荐免试研究生;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第八条费用1.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承担。2.资格审查时收取复试费用9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3.体检费用40元(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由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收取。
第十条奖、助学金(一)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旨在吸引、奖励优秀生源。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二个等级评定: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获奖条件:推荐免试研究生;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获奖条件: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二区线;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科毕业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二)二、三年级
第二条组织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学院成立复试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能力复试等工作。学院研究生管理秘书负责研究生复试的其他具体事务。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6%。联系方式电话:0931-2976092赵老师传真:0931-2976679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邮编:730050乘车路线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1.《经济法学》李昌麒著,法律出版社,2016-03;2.《民事诉讼法学》江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05。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6%。联系方式电话:0931-2976092赵老师传真:0931-2976679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邮编:730050乘车路线
(一)复试成绩的评定1.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在考生回答完问题后,由复试小组每位教师当场分别独立评定。每名考生单科(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面试终成绩为相应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成绩。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由复试领导小组指定的老师评定。3.考生复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40%。
(三)考生报考资格有关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审查,请有关考生在来校参加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1.往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本科或专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毕业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本单位是否定向培养。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报考专业应满足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书面证明。●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考生以及在报名、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
六、复试(一)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二)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中旬至3月下旬。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三)复试地点:兰州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