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费标准:法律(法学、非法学):0.8万元/学年。注:具体学费标准按照当年甘肃省发改委的新批复(备案)标准执行。
2.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正确报考点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办公地点: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702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传真:0931-8912440电子邮箱:yzb@.cn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政编码:730000微信公众号:lzu-yz网站:http://yz..cn
九、招生咨询(一)兰州大学法学院咨询联系方式办公地点:兰州大学校本部齐云楼1217室联系电话:0931-8913767联系人:吴老师(二)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办公地点: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702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传真:0931-8912440电子邮箱:yzb@.cn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政编码:730000微信公众号:lzu-yz网站:http://yz..cn
二、招生规模具体招生人数将于2014年3月底确定,并在复试前向参加复试考生公布。2013年我校招收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156人,我校招收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64人。
二、招生规模具体招生人数将于2015年3月确定,并在复试前向参加复试考生公布。2014年我校招收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145人,我校招收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47人。
二、招生规模具体招生人数将于2016年3月左右确定,复试前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2015年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录取硕士研究生170人,法律(法学)专业录取硕士研究生28人。
二、招生规模具体招生人数将于2018年3月左右确定,复试前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2017年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实际录取硕士研究生198人,法律(法学)专业实际录取硕士研究生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