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1、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党组织关系须转入学校,定向培养考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党员管理规定》条款和培养协议中的学习形式,连续超过六个月在校学习的,可自愿选择转入党组织关系。2、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级(军队团级)以上党委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要求:(1)江苏省内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详见附件),介绍信抬头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委员会。(2)除上述单位之外的省内外单位,介绍信抬头填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单位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委员会。

2020年南京工程学院专转本及“3+2转段升学”新生报到须知专转本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中共委员会”

2、修改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我校预计7月初寄送录取通知书,若拟录取考生需修改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请在2018年6月21日17点前登录“博士研究生通讯地址修改系统”进行修改。若考生欲亲自至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通信地址一栏请填“自取”。注意事项:硕博连读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届时请至录取学院秘书老师处领取,无需修改地址,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1、下载调档函和三方协议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须向其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请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抬头档案所在单位空白处请考生自行填写),将其送至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需按调档函上规定时间将档案以机要或者EMS寄至我校。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D411室,电话:025-84395196,邮编:210095,接收人:张宇佳。(注:我校应届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打印调档函,我办将统一转交档案馆)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三方协议,请下载三方协议,与所在单位签订完成后(注:乙方、丙方签字盖章需补全),于2018年

1.关于组织介绍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省外高校请开至“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省内高校请开至“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基层党组织请开至“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

2.关于档案邮寄档案转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办公室-85811355《档案调档函》原件将随《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中旬寄出。自取《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安排将另行通知。请注意研网公告。

3.关于户口迁移户口迁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5月7日

4、转户籍请按照“2018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须知”办理即可。

3、转党组织关系江苏省内考生转党组织关系抬头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省外考生填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员关系具体去向或者具体接收单位可以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或者“南京农业大学****学院”。转党员关系介绍信请于入学报到后交到就读学院,不要寄到我办,以免遗失,介绍信上有效期三个月不影响入学转党组织关系,请知悉;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的党员材料请与人事档案一起寄至调档函上要求的地址。江苏省内考生转党组织关系抬头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省外考生填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员关系具体去向或者具体接收单位可以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或者

3、转党组织关系江苏省内考生转党组织关系抬头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省外考生填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员关系具体去向或者具体接收单位可以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或者“南京农业大学****学院”。转党员关系介绍信请于入学报到后交到就读学院,不要寄到我办,以免遗失,介绍信上有效期三个月不影响入学转党组织关系,请知悉;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的党员材料请与人事档案一起寄至调档函上要求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