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

3.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习情况等,结合选考科目范围综合考虑,自主确定选考科目。

1.本次公布的为2017年我院拟在浙江省招生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2022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普通类招生

2020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普通类招生

二普通类招生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江苏省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其余省份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后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1、普通类招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招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对选修科目测试等级为AA(含)以上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

1.普通类招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招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三)普通类招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