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学生需开具成绩证明和打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毕业学校和辖区招办审核,由所属市(州)招办(考试院)负责办理,不再到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
(二)2015年秋季以后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必须采用省考试管理中心学考管理系统中设置的统一格式,由市(州)招办(考试院)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并在学生打印件相片处加盖开具部门的公章。
(三)2015年秋季入学以前的普通高中学生补办成绩单,使用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配发带有编号的补办成绩单的专用纸打印(附件)。
(四)高中学生出国留学学历成绩认证工作,仍由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办理。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的运用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的呈现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的呈现与运用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各科目考试时间与成绩分值

2021年青海省12月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温馨提示考试工作人员

2021年青海省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命题工作

2018年青海省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请各市(州)招办(考试院)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此项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2018年青海省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

2018年青海省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