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

2022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为非常设机构,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二)配合有关部门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教育;(三)监督检查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

第七条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领导和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和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担任。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3.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领导和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和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担任。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3.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普招章程

第七条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领导和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和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担任。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3.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一)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单独招生规模;2.研究制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3.决定学院的单独招生计划分配;4.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一)确定学院单独招生规模;(二)研究制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三)决定学院的单独招生计划分配;(四)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全日制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组长由负责招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3.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分配;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