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学院4月中旬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1、2018年4月4日,报名录取组根据考生的成绩,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低控制线。并在各类计划中顺序录取。
2、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1)中职类
划定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低控制线。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普通类
划定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低控制线。按照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特长类
分别划定特长类考生中普通考生和中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低控制线,统一划定特长测试成绩低控制线。按照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特长成绩优异的考生,按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达到特长成绩优异、符合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3、2018年4月5—11日,报名录取组将各专业录取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4、2018年4月7—8日17:30,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5、2018年4月13日12:00前,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6、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5、2012年5月下旬,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发放录取通知书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在学院门户网站另行通知。特此公告!附件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特长类各项目拟录取考生名单附件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中职类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附件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普通类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录取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6、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统一于9月入学,待遇完全相同。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和中职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转学。经学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鼓励学生参

五正式录取学院于4月12日1200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答案来源于2021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分数线

正式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学院4月14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正式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学院4月12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也不转入其它学校”。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也不转入其它学校”。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

正式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学院4月中旬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