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今年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要求各高校组织在校学生先从学校申请,再到区县办理。学生可直接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各学院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为学生细致讲解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并通过网站、宣传栏、微信等渠道大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使学生了解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熟悉贷款流程,做到“应贷尽贷”。
(二)告知学生网上申请时间和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的时间,以免学生错过时间而耽误贷款。
(三)加大对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的宣传力度。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学生在申请贷款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此电话进行咨询。
各学院工作开展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张生元,联系电话:2785536。
关于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他相关政策请看附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8日
二汇总上报申请信息汇总提交申请信息前复核人须逐份检查电子合同确保电子合同和各项附件内容完整准确重点核对签字是否与系统中姓名一致有无错别字代签格式是否规范避免合同与附件张冠李戴扫描附件是否清晰可辨避免因技术原因而谢绝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导出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申请汇总表须用3纸横向打印于10月14日前将申请汇总表公示说明报送至地市电子流程提交至省级申请汇总表须由县级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在左上方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每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各市审核无误后于10月17日前将关于2021年度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情况的函附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各县市区现场集中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答案来源于20212022年山东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
2021-2022年山东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关于2021年度××市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情况的报告.doc
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n),今年网上申请截止至9月12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续贷的学生需同时在网上提交“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
贷款申请工作流程有所调整从2017-2018学年开始,山东省取消在校生在学校申请环节,学生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打印出申请表,带上相关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各县(市、区)提交申请。
工作要求(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今年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再要求各高校组织在校学生先从学校申请,再到区县办理。学生可直接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各学院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为学生细致讲解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并通过网站、宣传栏、微信等渠道大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使学生了解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熟悉贷款流程,做到“应贷尽贷”。(二)告知学生网
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出示: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续贷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要求,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各市及所属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