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需在前1.5万名(含)以内),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男)、舞蹈学(女)、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校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校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校考或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0.4)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考生须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线分数。1.按美术类别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首先在上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校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志愿(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2.专业志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2.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必须取得全省美术专业专科合格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江苏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BB。投

第十二条关于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一)在山东省,我校的音乐学、舞蹈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举办专业单独测试(专业校考)。录取时,按山东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参加我校相应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专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戏剧与影视学类(说明:含戏剧影视文学、编导)、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音乐与舞蹈学类(说明:含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说明:音乐艺术管理方向))、舞蹈学(男)、舞蹈学(女)、舞蹈学(说明:体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投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类)、编导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名次靠前的考生。戏剧影视文学按专业成绩加高考文化成绩所得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音乐表演(校企合作)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按以下三种情况录取:1、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2、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不允许互调,则我校除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其他艺术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3、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允许互调,则我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投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中美合作办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名次靠前的考生。音乐表演(校企合作)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高考成绩×0.4)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出现平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需在前1.5万名(含)以内),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