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余各专业(非闽台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12〕10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
第四章 录取原则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1.面向高中生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化课考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化课考试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2.面向中职生面向中职生的各专业只录取指定类别的考生,不同类别的考生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3月
1.面向高中生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化课考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化课考试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2.面向中职生面向中职生的各专业只录取指定类别的考生,不同类别的考生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由牵头院校负责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请考生务必按照牵头院校在官网上公布
第十七条 奖学、助学政策及优才支撑计划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包括奖励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具有免试资格中职考生的全额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第十六条 2018年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余各专业(非闽台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2.住宿费标准住宿生每学年缴纳650元(包含住宿费600元和空调使用费50元;宿舍每间7人,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内设空调、热
2.住宿费标准住宿生每学年缴纳650元(包含住宿费600元和空调使用费50元;宿舍每间7人,包含阳台、独立卫生间,内设空调、热水器、无线wifi等设施)。
1.学费标准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闽价费[2007]262号、闽价费[2010]253号及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余各专业(非闽台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