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区)招办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区)招办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考生数码照片。各县(区)招办受理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
三、做好特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区)招办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二)有关市、县(区)招办要参照《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8号)规定,做好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
(三)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报名,各县(区)招办负责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少年班考生加注相应标记。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四)各县(区)招办要在网上报名时登记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并录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市、县(区)要于2018年3月15日前,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招办。
四、加强管理,严防“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
(一)严格资格审查,杜绝违规报考。各地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考生在陕中学学籍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违规报考。要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报名工作开始前,要商请当地公安部门加强考生户籍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种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都必须将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要认真受理有关高考报名的信访、投诉与举报,务必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复,对查实的违规报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二)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做好资格审查总结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报名工作,特别是资格审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为今后进一步做好高考报名工作总结经验。各市(区)招办要将考生资格审查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于2018年1月底前报送省招办。
五、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均可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级招办、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各市、县(区)招办对本地区考生信息安全负责,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信息泄露所产生的问题,由相关招办负责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答案来源于: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11月2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报考信息和照片必须打印出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级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确保准确。
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11月2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报考信息和照片必须打印出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级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确保准确。
2022年咸阳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安排2021年11月15日-21日,报考者网上报名和缴费。报考者凭报名条和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纳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后续手续。
(一)2016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生报名号和密码工作。所
4.截至2013年8月31日,常住户籍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均满3年。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至3条外,还须持有陕西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一)2016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生报名号和密码工作。所
(二)陕西省户籍人员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
4.2014年12月11日一12日复核报名信息,考生本人填写报名确认表并交纳体检费。请各系,分院、中专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严格按照陕招办(2014)43号文件精神审核报名资料,确保单招报名考试顺利进行。2014年11月25日样表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报名点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姓名张某某性别男民族汉政治
2022年咸阳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安排2021年11月2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为完成缴费的报考者打印出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2017年11月2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可以更改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