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作有户籍条件的职位,要求报考者2018年3月16日(含)前已在公安机关正式办结相关户籍地的落户手续。
3.生源地指的是什么?生源地是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7.在读的高等院校学生可以报考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均不能报考;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中的专升本、研究生人员,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5.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哪几种?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
(2)加分的条件和分值退役士兵中,凡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由师、旅批准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由旅、团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17.哪些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具体要求增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已在职位表进行了标注。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
10.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具有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生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均符合学位要求。
11.怎样理解职位表中部分大专学历起点职位标注的“本省范围”?“本省范围”是指大专学历人员应属“陕西生源,或具有陕西户籍的人员,或陕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
12.报考人员如何判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报考设有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报考人员应将自己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比较,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或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详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自己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陕西省考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尚在服务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满3年的,可以报考非特设职位。由国家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公平原则,依有关规定报考。
4.满足职位户籍条件的落户时间有何规定?凡作有户籍条件的职位,要求报考者2018年3月16日(含)前已在公安机关正式办结相关户籍地的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