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及《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等有关规定,确保分类考试招生顺利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综合评价模式,严格落实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及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4390,在陕招生代码:805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一所立足陕西,服务地方,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积极培育学前教育特色,以培养“品德优、基础实、能力强、素质高、善创业”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陕西教育学院,追溯办学历史已有百余年,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普通本科高校。长期以来,学校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陕西省基础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4被确定为首批转型试点本科学校。学校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现设14个教学院(系),开设有25个普通本科专业、21个普通专科专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招生。改制后,学校大力加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培育办学特色,稳步提升管理、教学、科研等水平,全面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学校办学综合实力迈上了新台阶,正在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有特色、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邮编:710100
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邮编:710061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办电话:029―
微信公众号:陕师院招生办
E―mail:sxxqsfxyzsb@***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及各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十条申请参加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通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普通生综合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平均成绩(满分: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评价成绩满分300分。其中: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5分、C级(含合格)70分、D级40分。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赋分标准: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10分。

第五条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邮编:710100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邮编:710061学校网址:http://www..cn/招办电话:029―微信公众号:陕师院招生办E―mail:sxxqsfxyzsb@

第二十六条学校奖学金1.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人。2.对在校期间某一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的学生,设有单项奖学金。

学校对“普通生”入学申请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按专业类别分类进行:1.报考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参加笔试,考试内容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150分。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面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满分150分,按百分制成绩计入,计算公式:卷面成绩÷150×100;面试满分50分;满分150分。3.报考艺术类专业不参加测试,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

第十四条学校组织测试如下:学校对“普通生”入学申请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按专业类别分类进行:1.报考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参加笔试,考试内容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150分。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面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满分150分,按百分制成绩计入,计算公式:卷面成绩÷150×100;面试满分50分;满分150分。3.报考艺术类专业不参加测试,考生必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考试地点: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

三校生综合评价成绩=文化基础成绩(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综合评价成绩满分300分。

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4390,在陕招生代码:805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层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及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等有关规定确保分类考试招生顺利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综合评价模式严格落实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及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地进行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4390在陕招生代码805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及《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等有关规定,确保分类考试招生顺利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综合评价模式,严格落实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及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