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处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院校志愿投档录取中我校执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录取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