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中师升本:按照省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考生语文+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从2020年起,不再招收五年制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学生。
(3)体育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体育类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有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须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为山东省和河北省考生。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普通类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辽宁省考生首先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文化课总分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有志愿考生无法完成计划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辽宁省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志愿清,即按计划数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有志愿考生无法完成计划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辽宁省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志愿清,即按计划数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以“分数清(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我校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理科综合成绩、考生获奖或特长等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辽宁省专升本的考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普通类专业: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及录取办法(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包括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分配原则按各省投档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2)中师升本:按照省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考生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