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院校志愿及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按照该省规定执行。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区的投档方式及比例
3.院校志愿及录取(1)普通类我校2018年根据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进行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生源地为浙江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国际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国际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没有国际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即使专业服从调剂也不予录取到国际项目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辽宁省生源: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网络与新媒体等七个专业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舞蹈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三个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一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外生源: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学院根据各招生省(市、区)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院校志愿及录取学院根据各招生省(市、区)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院校志愿及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各专业批次设置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
2022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
2015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院校志愿及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