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专业是教育部第六批特色专业,获得过辽宁省示范专业、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荣誉称号。本专业面向能源电力行业和电力装备制造业,培养掌握电气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在本专业中包含电力系统运行与调控、运维与检修、规划与设计等多个专业模块,学生主要学习电路、模拟电子技术、电机学、电力系统分析、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力系统自动化、高电压技术等专业课程。符合学位授予要求,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毕业生主要从事电网运行、智能制造和技术研发设计等电气工程岗位。
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各省市公司及直属单位,南方电网各省市公司及直属单位,电力科研和设计院所,华能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大唐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国电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华电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南瑞集团、许继集团、平高集团等电力设备制造企业。
2.自动化
本专业是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本专业培养掌握自动化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解决自动化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能在能源电力及相关领域从事系统运行与维护、设计与调试、生产运行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在本专业中包含检测技术与自动化仪表、热工过程控制、现代电气控制等多个专业模块课程,学生能够获得良好的工程实践训练,具有综合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的职业目标是自动化工程师。学生毕业后主要在电力系统、新能源领域,如火电厂、风电厂、电建公司、供电公司等单位就业。也可以在装备制造、化工、冶金、计算机等行业从事工业过程控制、运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检测与自动化仪表、信息处理等相关工作。
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辽宁高压电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
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专业是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沈阳工程学院转型发展示范专业。专业围绕学校能源电力行业领域特色,面向装备制造行业和能源电力行业的社会需求,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相关基础理论及技术知识,相应实践技能、实际工作能力、团队协作及创新能力,并能在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生产一线从事结构、工艺、工装设计;设备装调维护、产品生产、技术服务、技术改造及销售的应用型人才。依托学校能源电力行业背景,约20-30%毕业生进入电厂等能源电力行业工作。与中航工业集团沈飞公司签订本科层次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与南京斯诺森公司、沈阳斯诺泰公司、卡斯马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等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模式。通过“订单”等联合培养方式使学生在求学期间既完成了就业,又可以就未来工作岗位有针对性的学习。学生毕业后主要在能源电力企业、装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航空企业、机械设计研发单位、出国深造。
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五大发电集团、中核、中广核、中能建和中国电建两大电建公司、中航工业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沈阳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斯诺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斯诺森汽车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专业是辽宁省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本着“学以致用”的教学思想,重视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已经形成了“产、学、研”相结合的育人特色,并面向国内外各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管理与维护、软硬件设计与开发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致力于培养学生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设计开发、嵌入式系统应用设计开发、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分析、设计、开发、维护、管理、教学与应用及维护等工作的能力。在本专业的专业课程中,涵盖了当前计算机相关行业的核心技术,包括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JAVA程序设计、软件工程、电子技术、嵌入式系统原理及应用、移动终端应用开发技术等专业课程。毕业生主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开发、人工智能、数据分析等工作岗位。
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国内外软硬件开发及计算机相关企事业单位。近年陆续有毕业生入职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软集团、埃森哲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中兴通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单位。
5.软件工程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科学基础理论和软件工程专业知识,掌握软件外包文化和技术,重点掌握软件项目的分析、设计、编码、测试、维护及项目管理等实用技术,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成为具有高素质、实用型和系统视野的软件工程高级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的软件分析、设计、编码、测试、维护及项目管理等岗位工作。在本专业的专业课程中,涵盖了数据结构与算法、数据库原理及应用、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导论、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系统分析与设计、面向对象分析与设计、软件测试、软件项目管理等。
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国内外软硬件开发及计算机相关企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和方式请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和沈阳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ie.edu.cn)网站通知。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以下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本科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澳合作办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软件工程(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专科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中加合作办学)、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中加合作办学)、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能源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4.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要求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1.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按照有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各专业批次设置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
(2)按照“专业组+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3分,2、3志愿2分,3、4志愿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的处理
学校采用考生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若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科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如生源地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有明确说明,则以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为准。
(4)专升本的录取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6.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沈阳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7.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沈阳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7日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终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无预留计划答案来源于2022年沈阳城市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艺术类总规模的15%。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
2018年沈阳工学院沈阳工学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18年不设预留计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及使用原则。分省计划根据学校多年一志愿上线率以及报到率情况进行分配,并兼顾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1)分省计划根据学校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2)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3)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
2022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2015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