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7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申请复核时间:2018年2月4日—2月8日12:00前

三、修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以考生报考时所填“通讯地址”为准。如邮寄地址发生变更,请考生登录“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考查询登录”(http://202.199.99.163/),进入“复试情况查询”在此处修改新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修改后点击“确认修改”即可。修改邮寄地址截止时间:2018年6月17日22:00研招办咨询电话:024-25494900

3、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48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调剂后2天内登陆研究生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和复试时间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

(二)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4.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1.“定向”改为“非定向”:在报考时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如需修改为“非定向”,需向我办提交纸质版手写签字修改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本人基本录取信息及修改理由,并由拟录取导师签字、拟录取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于5月10日17:00之前交到研招科。这部分考生需在研招科网站上自行下载调档函,并在5月18日之前,将档案调至我校研招科。如5月18日前未收到档案(或应届毕业档案说明),则本次修改申请无效,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仍为“定向”,入学后按照“定向”培养类型给予待遇。

2.“非定向”改为“定向”:在报考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如需修改为“定向”,需向我办提交纸质版手写签字修改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本人基本录取信息及修改理由,并由拟录取导师签字、拟录取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在5月10日17:00之前交到研招科。这部分考生需在研招科网站上自行下载定向培养协议,并在5月18日之前,将签好的协议交到我校研招科。如逾期未收到定向培养协议,则本次修改申请无效,拟录取考生类别仍为“非定向”,且务必在开学前将档案转至我校。如本次申请不合格且档案也没有能在开学前转至我校,则取消其入学资格。本次2018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

3.其他说明录取类别确定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同单位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与在5月6日前将邮寄至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邮寄地址如下: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研究生院研招办刘老师(收);邮编:110870,联系电话:024-25496237。上述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研招办:024-25494900。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2018年4月23日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修改申请表.doc附件2: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doc

2.申请方式考生下载《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手写签字确认后,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yzbsut@。

1.申请时间2018年4月23日-5月3日16: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