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第一次调档时间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次调档时间在普通高中与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录取结束后;第三次调档时间在五年制高职、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结束后。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规范招生,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考生录取手续,不得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民办高中在苏州市区以外招生,必须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加强师资后备人才培养。江苏省苏州一中与华中师范大学、江苏省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所联办圣陶实验班,进行未来教师后备人才培养试点,按自主招生办法进行,招一个班,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为不断提高并保证师范生生源质量,设定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
1.具有苏州市区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
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需填报志愿。报考普通高中以及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3+3”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均应填报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填报志愿。参加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学生应在5月30日~6月3日到相关学校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所。
2022年调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通知往届生和应届返苏生在提交信息之前(3月15日)准备好如下电子材料
(三)推进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改革,促进高中校优质多元发展。1.积极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江苏省苏州中学继续进行江苏省普通高中“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改革试点项目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江苏省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面向苏州市实行提前招生;江苏省苏州十中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办创新实验班,面向市区实行提前招生。提前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2.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高中段学校
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需填报志愿。报考普通高中以及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3+3”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均应填报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填报志愿。参加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学生应在5月31日~6月4日到相关学校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所,匡亚明实验班可兼报。
(三)推进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改革,促进高中校优质多元发展。1.积极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面向苏州市实行选拔招生,苏州十中“国科大创新实验班”(本部)、苏大附中“费孝通班”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新区实行选拔招生,苏州十中金阊校区“国科大创新实验班”作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实事工程,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实行选拔招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
②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一阶段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二阶段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五)民办高中招生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五)民办高中招生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第一次调档时间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次调档时间在普通高中与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录取结束后;第三次调档时间在五年制高职、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