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1.具有苏州市区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
2.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限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1)自主招生录取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
招生原则(一)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市区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坚持普职比大致相当。普通高中依据各学校星级确定招生规模。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由各区公布。其它学校的招生计划均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二)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有关初
6.普通高中实验班招生办法普通高中举办的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的实验班继续招生。各类实验性质班级要预先制定科学合理、标准明确、操作简便的分班方案,方案必须由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校按其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方式进行,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结果。未经批准的班级一律不准进行招生。9月15日前直属、园区、新区各普通高中校将各类实验性质班
④第三批录取--中等职业类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采用学校直接注册和开设招生专场相结合的形式录取。采用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
(三)推进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改革,促进高中校优质多元发展。1.积极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面向苏州市实行选拔招生,苏州十中“国科大创新实验班”(本部)、苏大附中“费孝通班”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新区实行选拔招生,苏州十中金阊校区“国科大创新实验班”作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实事工程,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实行选拔招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
(二)加强招生管理。中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各校拟录取的本市当年考生(含注册录取的考生),均须到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使用统一的录取通知书,统一加盖录取专用章。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电子注册、实时建档、同步运行的操作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或学校未经招生部门同意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均不能取得学籍,不能参加省普通高中学业水
3.加强师资后备人才培养。江苏省苏州一中与华中师范大学、江苏省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所联办圣陶实验班,进行未来教师后备人才培养试点,按自主招生办法进行,招一个班,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为不断提高并保证师范生生源质量,设定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
2022年调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通知报名对象
招生对象(一)报考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1.具有苏州市区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1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二)限考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招生对象(一)报考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1.具有苏州市区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2.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3.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二)限考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