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2. 填报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8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
4月11日至4月13日到区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3. 志愿设置。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序依次进行。提前批次为招生学校须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特殊类专业,设1 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3 个专业志愿和1 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美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报考其他特殊类专业的考生,要按招生学校规定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
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Ⅰ、Ⅱ、Ⅲ、Ⅳ、Ⅴ、Ⅵ、
Ⅶ、Ⅷ、Ⅸ9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 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2月1日至12月4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已经履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获得已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未履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2月

文化素质考核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计入录取总分。

招生章程1.各招生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2.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考试要求(时间、地点、科目、范围等),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和咨询联系方式等。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

填报志愿1.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至13日,逾期不再办理。2.各区招办、报名点负责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考生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分类别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办法另行规定。3.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阅读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学校的招生规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情况,保证所填报志愿信息的真实、准确。

3.志愿设置。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序依次进行。提前批次为招生学校须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特殊类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美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考试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报考其他特殊类专业的考生,要按招生学校规定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9个平行院校志

2.各区招办、报名点负责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考生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分类别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办法另行规定。

1.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志愿填报1.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2.填报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4月12日至4月14日到区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3.志愿设置。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

2.填报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4月11日至4月13日到区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志愿填报1.填报资格。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情况,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2.填报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4月11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