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生。
(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
(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三条 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学校代码:10066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市属本科高校,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学校现
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市属本科高校,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技术工程中心、1个省部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科技成果转化
第六条招生计划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不超过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生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职
第十九条单独招生录取规则详见《2018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优秀学生经选拔可进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和卓越职教师资培养实验班学习。
第七条 招生计划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1)用于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大于100%时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考生。(2)用于录取进档同分考生。(3)用于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