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对学生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六、有关要求与说明(一)学院主动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候选人名单、考核安排、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所有考生各部分成绩及总评成绩)、初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三)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
3、录取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普通定向生(专项计划除外)。我院2018年录取在职博士研究生(各类专项计划除外
(五)现场确认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1、近三年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三区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近三年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雅思(IELTS)成绩7.5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28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应在20
七、信息查询及咨询(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二)导师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及招收同等学历考生请在导师信息表中查看,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人数可咨询学院或导师。(三)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s..cn/wdyz/)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四)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申请材料请邮寄以下地址):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寄到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具体邮寄地址见本细则第七点信息查询及咨询)。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我院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3、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
一、考生报考条件须具备《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附件二)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二、招生导师我院所有在2018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外公布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
三、招生方式我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