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2014年学校计划接收推免生1550名(含本校和外校推免生),约占招生总规模的25%。各培养单位接收推免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全校平均比例,其中:文学、历史、哲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接收推免生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的30%。为进一步吸引优秀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从2012年开始,我校试行从国内“985”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以下简称“直博生”),招生学科、专业为理学、工学、医学等学科门类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毕业于“985”高校或经教育部审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考生可接收为直博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鼓励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提出具体业务要求。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作为推免工作统

(二)外校推免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推免系统里直接导出、打印);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2015年学校计划接收推免生2100名(含本校和外校推免生)。各培养单位接收推免生比例一般为招生总计划的35%,其中基础学科接收推免生占招生计划比例为45%。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各培养单位接收推免生应以学术学位为主,不设置校内外比例限额。理、工、医等学科门类中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且进入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可接收直博生。直博生招收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10%。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对接收推免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奖励政策和优惠措施1.所有被我校选拔为硕博连读生的2014级推免生,原则上硕士第一学年均可享受硕士一等奖学金和博士助学金。A类一等奖助学金总金额不低于53000元/年/生,B类一等奖助学金总金额不低于45000元/年/生,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均可享受。其中,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12000元/年/生,学业助学金共分三个等级,包括学校投入和导师配套两部分,采取动态评比机制。学

2021年武汉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推免生奖励措施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一)所有推免生(定向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二)设立“研究生优秀新生奖”(主要针对推免生)(1)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2)奖励标准: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3)获奖条件:特等奖: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奖: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二等奖: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

六、推免生奖励措施(一)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原普通奖学金)。(二)国内“985”高校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在生源学校所在专业前10%者,可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各培养单位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关注相关培养单位网站。特此公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2013年9月3日